视觉障碍分类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7 18:41:04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390页(460字)

也叫“视力残疾分类”。

按患者两眼中较好的眼睛的最佳矫正视力程度而对视觉障碍加以划分。世界卫生组织(WHO)把视觉障碍分为五级:一级,最佳矫正视力大于0.1小于0.3;二级,最佳矫正视力大于0.05小于0.1;三级,最佳矫正视力大于0.02小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四级,最佳矫正视力在无光感至0.02之间或视野半径小于5°;五级,最佳矫正视力无光感。其中一、二两级属于低视力,三、四、五级属于盲。中国对视觉障碍分类标准主要是中华眼科学会于1979年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确定的。

盲的标准是双眼中较好眼睛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分为两级;低视力的标准是双眼中较好眼睛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3,也分为两级。盲童教育中惯用“弱视”来称呼低视力,但从医学角度讲,二者所指并不相同。

“弱视”指眼球无器质性病变而矫正视力仍不能达到正常的一种眼病。如斜视性弱视等。中国弱视斜视防治中心1987年抽样调查中国的约有1000万学前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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