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太平天国大辞典

火药捐

书籍:太平天国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8 05:26:32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太平天国大辞典》第805页(235字)

也称红粉捐,太平天国征收用于制造火药的费用。

自1855年开始,太平天囯就在安徽省潜山派熬硝捐,后期,更加重视武器装备的改良,在江浙一带普遍征收火药捐,其办法为:或按户派征;如吴江同里“令各户出红粉钱,长短不一”。有的是按亩征收,如常熟每亩办折红粉钱七十文;在嘉兴“每亩计钱五十文”。

1862年后,吴江的火药捐也是随田赋加征的,据《吴江庚辛纪事》载:“长发开征粮米,正米一斗八升,秤见红粉一斗。”征收数目超出田赋正额一半。

上一篇:田凭 下一篇:北观收租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