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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惰性

书籍:新编社会学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3:11:14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物资出版社《新编社会学辞典》第329页(822字)

【释文】:

亦指文化自身发展、变迁过程中的滞留性。

也就是文化的保守性。文化,是一定经济的产物,有着代代相传的特性。文化的产生,有一个从出现到发展到消灭的过程。

新的文化产生必然导致旧的文化的消失。

但文化的滞留性又决定了那些在社会中已失去效用的文化不会立即消失,这就是文化惰性,即不适应社会需要的文化。如有些风俗、习惯、传说、格言、迷信、魔术等,有些已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而被淘汰,但是作为文化现象,或者说社会遗俗仍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的范围内影响人们的社会生活。

文化惰性现象随处随时可见。它不仅表现在物质文化方面,也表现在精神文化领域。

物质文化方面包括的是人类社会世代相传的衣食住行,社会虽然不断地变迁,有些社会习俗已发生很大地变化,很大地改进,有些虽已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但仍然存在。在精神文化领域,经过上千年积累下来的文艺、风俗、道德、传统、宗教、谚语以及制度等也可以形成文化惰性。

这是由社会的发展进步决定的。美国的奥格本认为:文化惰性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文化遗留的原因以外,还有心理的原因。

旧文化表现着社会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也还能满足人们的社会心理需求。文化发明传播的困难、阶级的特殊利益、社会的压力等等。也有的人认为文化隋性的形成是与社会需要分不开的。比如说,利用价值的延续、习惯势力的抑制、个人的需求,乃至惧怕受到非难的情绪等。

文化惰性是文化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一种变迁的保守力量。是社会变革的阻力,是社会发展的障碍。

因此,在社会发生革命或发生改革之时,那些主张社会和文化进步的思想家,对文化惰性首先采取否定和批判态度,以减少社会前进的阻力。文化惰性的特性在社会文化中的存在还能够维护一定的社会集团、群体的特殊需要,它在和平发展时期又能稳定社会,因此就成为社会思想保守的人们的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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