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物资出版社《新编社会学辞典》第460页(240字)
【释文】:
是指家庭成员构成较多,但以父母为主的家庭结构。
具体类型主要有:父母和一对已婚儿女及其他亲属(小叔、小姑、小舅、小姨等)组成的家庭,由于多了其他亲属,会产生新的矛盾,增加了家庭的非稳定性。另一种类型是父母(或父母一方)和一对已婚儿女组成的家庭,它比核心家庭人数多,较适合父母扶助子女,子女赡养父母的实际需要,但由于家庭中有两个中心,存在婆媳关系,不如小家庭稳定。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变迁,这种家庭结构不断调整和改变自身的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