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镇公共建筑区

书籍:现代农村经济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9:54:4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现代农村经济辞典》第94页(450字)

指集镇中公共建筑比较集中的区域。

它是集镇物质交流、商业服务、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公共活动的中心,一般处于集镇的中心位置。县城、区、乡、村政府所在地的集镇,其党政所属机构也大多布置在公共建筑区内。公共建筑区的主要功能是为集镇居民提供公共活动的场所或场地,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的各种需要。集镇公共建筑区规划要求是:(1)位置适中。

既要内外交通联系方便,又要处于中心地段;(2)公共建筑的布置宜采取集中的方式,结合道路规划进行,但切忌过境公路两侧布置公共建筑物以及集市;(3)商业服务性的公共建筑,一般要求相对集中,可采用沿街带状布置;(4)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等建筑要避开闹市,接近生活居住区,或在居住区的适当地段,以利于学生就近入学和幼儿入托;(5)医疗卫生机构应布置在次要干道的独立地段,并处于住宅的下风位、下游区;(6)公共建筑物应根据使用性质,适当分类进行布置,以减少相互间的干扰。公共建筑的配套项目要注意合理的服务半径,要考虑远近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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