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

书籍:现代农村经济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10:00:4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现代农村经济辞典》第127页(318字)

我国关于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第一个条例。

1955年1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草案,并决定交由国务院发给县以上各级人民委员会讨论和征求人民的意见,以便修改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讨论通过。经过各地试行,证明符合实际,于1956年3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将草案作为正式章程通过。章程共十二章,八十二条,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性质、建社目的和基本原则、社员条件、土地及土地以外的主要生产资料的处理办法、股金的筹集、生产经营、劳动组织和劳动报酬、财务管理和分配、政治工作和文化福利事业以及管理机构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对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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