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

书籍:现代农村经济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10:00:4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现代农村经济辞典》第128页(400字)

简称“高级社章程”。

1956年6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共十一章六十四条。章程规定,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劳动农民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在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组织;高级社组织集体劳动,实行按劳分配,取消土地报酬;同时明确规定,社员私有的生活资料和零星的树木、家禽、家畜、小农具、经营家庭副业所需要的工具,仍属社员私有,都不入社;合作社分配给社员一定数量的土地种植蔬菜,允许社员在不妨碍合作社生产的条件下,经营家庭副业。章程对社员入社的条件、权利和义务、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入社作价的具体办法、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生产的经营方针和要求,劳动组织和劳动报酬、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以及合作社的政治工作、文化福利事业,管理机构的组成和职权等,也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这些规定反映出高级社与初级社的基本区别。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