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分田
书籍:现代农村经济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10:01:2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现代农村经济辞典》第131页(197字)
亦称“谷田”。
唐代实行均田制时计口分配的专门种植谷物的田地。相当于北魏至隋代均田制中的露田。
规定,凡男子年18岁以上每人授田80亩;工商业者减半,狭乡不给;年需休耕的土地加倍授给;老男和有残疾者40亩,寡妻妾30亩;年老(60岁)还一半,身死后全部交还。口分田不得买卖,但自狭乡迁宽乡者例外;已卖田而不迁者不再给田。还田授田一般在每年的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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