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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工资科目(编码443号)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1:23:1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65页(320字)

国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

本科目规定内容如下:(一)本科目核算未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办法的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不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发给职工的款项,如医药费、福利补助、退休费、创造发明、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等,不在本科目核算。工资总额的组成和具体内容,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企业应按照劳动工资制度的规定,根据考勤记录、工时记录、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工资等级等,编制“工资单”(亦称工资结算单、工资表、工资计算表等),计算各种工资。“工资单”的格式和内容,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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