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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科目(编码311号)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1:23:3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65页(415字)

国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

本科目规定:(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规定已经分配的利润和应弥补的亏损。(二)本科目应设置“归还基建借款的利润”、“归还专项借款的利润”、“支付融资租赁费的利润”、“留给企业的‘三废’产品净利润”、“国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留给企业的利润”、“提前还清基建借款留给企业的利润”、“留给企业的技术转让利润”、“归还借款的利润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向中外合资企业投资留给企业的利润”、“分给其他单位的利润”、“向中外合资企业投资应上交的场地使用费”、“追加长期投资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中外合资企业转来的利润”、“其他单位转来的利润”、“应由预算弥补的亏损”、“应由以后年度利润弥补的亏损”、“应交所得税”、“应交调节税”、“应交承包费”、“应交利润”、“分给承租方的利润”、“企业留利”、“本年利润”、“上年利润调整”等二十五个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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