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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商品定期盘点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1:31:4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201页(388字)

仓库根据预先安排的时间,对代管商品所进行的清查核对。

是仓储商品盘点的基本方法。一般应在年度、季度或月末结帐前进行。

商品定期盘点的对象和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以全面盘点,也可以局部盘点。按照商业会计制度规定,商品盘点每季至少进行一次,年终进行全面盘点。年终全面盘点时,由于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盘点前必须成立有企业领导、业务、保管、财会等部门和人员参加的盘点工作小组,负责做好组织、检查和督促工作,保证盘点工作的顺利完成。盘点时,应区别不同商品情况,分别采用点数、过秤、度量或技术推算等方法确定实存数量,填制商品盘存单、写明货主户名,商品品名、规格、实存数量,并由盘点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盘点后,对溢、缺商品,应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报商品溢、缺凭证,经过批准手续,按照储存合同规定条款,分别由货主或仓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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