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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业原材料以存计耗法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1:41:3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241页(589字)

亦称“倒挤法”。

或称“盘存计耗法”。就是根据月末原材料盘点数,倒求耗用数的方法。

小型企业限于人力和设备条件,没有原材料库房,没有专职保管员,厨房、车间领用原材料平时不作记载,月末采用“以存计耗法”计算耗料数,据以冲减“原材料”帐户。其计算公式如下:

耗料金额=月初存料金额+本月购料金额-月末盘存金额

公式中的月初存料金额和本月购料金额的合计数,就是“原材料”总帐结转耗料前的余额,可从帐簿记录中获得。月末盘存金额则必须通过实际盘点。这种方法的缺点是把原材料的溢、缺、差错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短少都挤入饮食业成本,不仅会掩盖原材料使用和保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而且也直接影响成本计算的准确性,削弱了对非生产性支出和责任事故的监督,不利于保护企业财产安全。因此,这种方法一般不宜采用。一时尚无条件实行“领料制”的小型企业,在采用“以存计耗法”时,应设立备查簿,登记收付数量,建立健全手续制度,加强管理。同时对调拨、出售、损坏、丢失及其它各种损失,凡是能够掌握的,应于发生时随时记帐,从“原材料”科目转出,以免影响成本的真实性。这种方法优点是手续比较简便,对那些零星使用、不便计算单价的原材料,在加强管理的条件下,可采用此方法计算和结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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