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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购商品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1:44:5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256页(281字)

简称“托购商品”。

“代购商品”的对称。商业企业委托其他企业、单位代为采购商品的业务。

例如商业企业委托基层供销社或基层供销社委托农村代购代销店在农村采购某种农副产品等业务。企业委托其他单位采购商品时,应事先与受托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载明托购商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和费用与手续费标准及其结算办法等内容。对于委托代购商品,因系商品购进渠道之一,故在商业会计核算中,一般视同自营商品购进处理,即向受托单位购进商品。各种代购费用(如运费、包装费)和手续费,都包括在商品进价之中。

但手续费如另行计算的,也可列作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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