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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代购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1:46:0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261页(540字)

“委托代购”的对称。

亦称代购业务。商业企业受其他企业单位的委托代为购买商品的业务。如商业企业接受外贸企业的委托,代购某些出口商品;贸易货栈或农村基层供销社接受有关专业公司的委托,代为收购某些农副产品或废品等。接受代购业务单位需事先与委托单位签订代购合同或协议、规定代购商品品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交货日期、费用及手续费标准以及结算办法。

受托代购商业企业的资金一般由委托单位预拨。代购方式有两种:一为直接代购,即受托企业在当地市场就地收购。

在会计核算中按自营商品购销处理,一般可获商品进销差价。另一种为间接收购,即受托单位转托产地企业代购。

受托单位对于转托单位来说,又具有委托性质,因而处于中间地位。

对于这种受托业务,一般只能获得手续费收入。在会计核算中一般按以下方式处理:对于受转托的产地企业以“应收款”帐户核算货款及手续费;而委托单位则仍可通过购销方式,以受转托企业报来的货款(不包括受转托企业所获手续费)为营业成本,以货价加本企业所获手续费为营业收入。也有某些受托代购农副产品的企业,对由委托单位供应资金的代购业务,购进和交出商品均在“代管商品物资”登记簿登记,货款通过“应付款”帐户处理,手续费入“附营业务收入”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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