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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购粮油比例加价法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2:00:2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324页(356字)

亦称“粮油收购比例计价法”。

是按固定比例计算超购粮油加价款的办法。1983年先在食用油料油脂统购中实行;1984年起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始在粮食征购中试行;198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比例计价法。计算公式为:

实交合同定购粮食(油脂)应付价款=实交合同定购粮食(油料)数量×原统购价+实交合同定购粮食(油料)数量×原统购价×超购比例×加价幅度

或:=实交合同定购粮食(油料)接原统购价计算的价款+超购粮食(油脂)加价款

合同定购的粮油入库以原统购价计算的价款作为进价成本;超购加价款不计入进价成本,由中央财政拨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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