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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2:56:4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507页(591字)

各级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核算和监督国家预算执行的会计。

它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国家预算收支执行过程中的资金活动及其结果进行核算和监督。财政部门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是各级总预算资金的集中、分配和执行结果;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是各级单位预算资金的领拨、使用及其结果。国家预算的构成体系决定预算会计的组成体系。我国预算会计包括总预算会计(简称总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简称单位会计)。

总预算会计是各级财政部门反映和监督总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会计。与国家预算管理体系相适应,财政部设中央总会计,省(直辖市、自治区)财政厅(局)设省(直辖市、自治区)总会计;市(县、自治县)财政局设市(县、自治县)总会计等。

单位预算会计是各级行政单位核算和监督单位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余的会计。与经费领报关系相适应,分为主管单位会计,二级单位会计和基层单位会计。

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的谓之主管会计单位(简称主管单位);向主管单位领报经费,下面又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简称二级单位);向主管单位或二级单位领报经费,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简称基层单位)。

我国预算会计一般采用资金收付记帐法。资金收付记帐法是运用复式记帐原理,以预算资金活动作为记帐主体,以收、付作为记帐符号,来核算预算资金的收入、付出和结余情况的一种记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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