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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3:28:1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570页(549字)

对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关税是保护国家主权,发展对外贸易的重要手段。其特点是:(1)统一的关境征税。关税在货物进出关境时征收,在征收一次性关税后,货物就可在全国境内或整个关境以内流通,不再征收关税;(2)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税。凡是对外贸易进出口的商品,称为货物;凡是入境旅客携带的、个人邮递的、运输工具服务人员携带的,以及用其它方式进口个人自用的行李、邮包、商品等,称为物品;(3)由专设的海关机构负责征收。

关税的纳税人,是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单位和携带应税物品的个人,目前主要是国营进出口专业公司。进口物品的纳税人是物品所有人或收件人。

关税有进口税和出口税两种。有的国家还征过境税。

进口税一般是以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实行以价计征。出口税的完税价格,是货物的离岸价格减去出口税并经海关审定的价格。

关税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进口税率对不同商品实行差别比例税率,对不同国家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分别使用最低税率和普通税率。

最低税率适用于同我国签订有关税互惠条款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的国家进口的货物;普通税率适用于同我国没有上项条约或协定的国家进口的货物。为鼓励我国商品出口,提高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对出口商品一般免征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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