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585页(189字)
税务机关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存票证进行盘点、清查的制度。
县(市)税务局、税务所一般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并由有关负责人监点。填票人员每日自行核对。税务所会计对专管员和代征、代扣单位(人)所存票证,要按月结合票款结报手册全面进行清点核对,核对后在手册上互相签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的票证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