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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会计记帐方法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3:39:3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595页(667字)

在税收工作中采用的“资金收付复式记帐法”。

它以“收”和“付”为记帐符号直接反映税收资金运动的一种复式记帐法。税收会计科目按其经济内容分为收入类、付出类和结存类三种。

税收资金收入类科目中,反映税收资金收入记“收”方,反映税收资金付出记“付”方,收付相抵后是收方余额即实际收入数;税收资金付出类科目中,反映税收资金付出记“付”方,收回或冲转减少税收资金记“收”方,收付相抵后是付方余额即实际付出数;税收资金结存类科目中,发生税收资金收入而未同时发生税收资金付出,形成税收资金结存记“收”方,结存税收资金解交或转出记“付”方,收付相抵,若收方有余额,即为实际结存数。“资金收付复式记帐法”的平衡公式是:

它的记帐规则是:(1)同类内部科目之间发生的对应关系,记“有收有付”;(2)税收资金收入类科目与税收资金付出类科目发生的对应关系,记“有收有付”;(3)税收资金收入类科目或税收资金付出类科目与税收资金结存类科目发生的对应关系,记“同收或同付”。

长期以来,税收会计使用单式记帐法记帐,虽然核算手续简单,但帐户体系不完整,各帐户之间的记录互不联系,不能全面系统地反映出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全貌,看不出税收资金变化的来去脉,不利于加强税收管理,远远满足不了如实反映多种税收的经济活动的需要。为了适应我国税制改革的新情况,改进和完善税收会计的记帐方法,在新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工作制度”中明确规定,从1987年开始采用“资金收付复式记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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