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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外汇管制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4:01:5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639页(491字)

由一国政府指定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货币当局通过法令形式对一切外汇交易直接地、强制性地加以控制。

凡外汇资金不足而外汇市场又不健全的国家,则多实行直接外汇管制,它是政府直接干预外汇交易,稳定汇率,防止逃汇套汇和其他外汇投机,谋求国际收支平衡的一种全面性的严厉的外汇管制方式。其特点是以官方外汇市场取代自由外汇市场,通过官方汇率杠杆,对外汇供求直接进行控制。

由于贸易外汇收支是决定一国外汇盈亏的最重要因素,因此,须对贸易外汇实行最严格的直接管制,在奖出限入的原则下,出口收汇须按官方汇率卖给国家,以增强对外支付能力,进口付汇须持凭“进口许可证”和外汇管理当局的“批汇证明”方可办理,以增收节支贸易外汇,为国家积累更多的外汇资金;其次,对非贸易外汇的收支采用鼓励与限制相结合的方针,大力鼓励和吸引外汇资金内流,严格控制非贸易外汇资金外流,如需申请购买外汇,须经外汇管理当局核准批汇后方可供给。由于黄金是官方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一切实行直接外汇管制的国家对黄金输出亦严加控制,有的国家还根据本国经济情况对资本输出、输入也采用适当的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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