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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限额汇票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4:03:4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644页(527字)

国外银行签发,由其付款并规定有最高限额的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的一种,但使用范围比本票更为广泛。所谓限额,是指每张汇票上不印固定面额,由发行银行根据购票人的需要,在空白的限额汇票上打上发行金额,发行金额只能少于或等于规定的最高限额,超过限额无效。按照国际习惯做法,签发国际限额汇票的银行(简称委托行),要与委托代兑的国外银行签订协议,将汇票样本及有权签字人的签字样本一并寄交兑付行,以便兑付时凭以鉴别真伪。

各国外汇银行在兑付国际限额汇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只兑付不准转让的国际限额汇票。

即只限于汇票抬头人本人取款,而对第三者,因兑付行无法验明背书的连续性及其真伪,故不能受理;(2)发行金额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的汇票,不能超限兑付;(3)对印有“特殊暗记”的国际限额汇票,应按协议中提供验对“特殊暗记”的方法认真验对,以防假冒;(4)对规定有兑付期限的限额汇票,一旦逾期,不能兑付。兑付行代兑国际限额汇票时,以不垫款兑付为原则。

因此,兑付后即将票款直接借记国外发行银行的有关帐户,并将借记通知书连同兑付行加具背书(对采用限制背书的国际限额汇票,按协议中规定的内容背书)的已兑付汇票一并寄向国外委托行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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