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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交货价格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4:27:2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762页(409字)

以交货地点为标准的价格术语之一。

采用工厂交货价格时,卖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地点或卖方工厂内专供买方提货的地点,将货物备妥,书面通知买方提取,并协助买方领取出口、进口或转口所需要的各项单证。卖方须承担货物交由买方接收前为止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买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方(点)接收货物,并承担以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因出口而征收的一切关税和捐税。买方接收货物后,则货物的所有权随之转移,买方即应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在这种价格条件下,卖方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最小,因此,它对卖方最为有利。由于交货地点远离买方,又由买方自己安排提取货物,此外,办理出口签证,通关等手续也比较困难,虽可委托卖方代办装货运输等一切出口手续,但输出地内陆运输费用与装船费用无法掌握,难以计算进口成本,因此,这种价格条件在国际贸易中很少应用,一般在国内贸易或陆地接壤国家之间的贸易中应用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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