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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4:37:0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801页(908字)

亦称耐用资产。

指企业所拥有的,作为生产经营条件,用于生产经营,不以出售为目的的长期资产。即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可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并创造经济效益的资产。

固定资产按其存在的性质可分为有形和无形两类。

有形固定资产指具有物质实体的长期资产,如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

无形固定资产指不具有物质实体,但其经济价值在于能使企业享有某种特殊经济权利的资产,如专利权、商标、商誉,版权、专营权及其他类似的财产。有形固定资产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或劳动手段,它的入帐金额是购置或建造该项固定资产所支出的货币总额。由于房屋及机器设备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因此在使用时必须计提折旧。而土地可以无限期地使用,所以不需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中的自然资源,主要指矿藏、油田、天然气、森林等的蕴藏量。这些资源蕴藏量是有限的,随着不断的开采和砍伐会逐渐耗竭,所以又称为递耗资产。

递耗资产应按成本计价,其成本包括矿山、森林的买价及购入后的开发费用,如钻探、测量、登记费和其他探测费等支出。自然资源在使用中逐渐耗竭,因此其成本必须分摊。

这种资产成本的分摊,会计上称为折耗。无形固定资产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从其形成来看,有些是政府给予的特权,如专营权、专卖权、专利权等;有些是企业自创的或购入的如商誉、商标权等。

从有效期来看,有些是无限期的,如商誉、商标权等;有些则有期限,如专营权、专利权等。

从与企业是否可分来看,有些无形资产的存在需附属于某特定的企业,不能离开企业而单独存在,如商誉,当企业撤销或关闭时,商誉便不存在;有些无形资产则可转让或出售,如专利权、版权等。

无形资产应以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帐金额。其成本在资产有效期间摊销,摊销的方法一般采用直线法但不考虑残值,摊销额通常直接冲销无形固定资产。

凡固定资产调入、调出、报废清理的核算,都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称原价)计价入帐。无法确定原价的固定资产(如捐赠的固定资产),或根据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价时,才能按照现时购建该项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计价入帐。根据规定,凡是已经计价入帐的固定资产,帐面价值不得任意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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