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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4:38:2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806页(700字)

简称“投资计划”。

是确定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结构、比例、速度和效果的文件。投资计划反映投资主体在计划期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设想和安排。

大多数投资主体都有一个打算在短期或长期内实行的投资计划,因而这种投资计划方面的情报对预测经济情况很有价值。在我国,国家通过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统一确定和控制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凡属于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国家预算内投资,自筹投资,利用外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投资,各种专项资金,都要按照建设项目的隶属关系和计划管理权限,由各级计委综合平衡后,在国家核定的规模之内,纳入各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目前,国家固定资产计划包括两大部分,其一是全民所有制的综合基本建设计划,其二是全民所有制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计划。

建设单位利用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预算内投资,银行贷款,外资,自筹资金和各种专用资金安排的新建、扩建、零建、复建项目和扩大再生产性质的改造项目,都要纳入国家各级综合基本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利用中央、地方补助的更新改造资金,自有的更新改造资金和生产发展基金,银行贷款,和外资安排的更新改造项目,都要纳入国家各级更新改造计划。

建设单位要统筹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投资,按国家各级计划部门的规定,编制上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设备大修,房屋翻修和搬迁,农田水利工程和防堤,水库的岁修,油田维护,采掘采伐工业开拓延伸,市政工程维护,铁路大修及水毁工程的修复,航道和公路桥涵养护,商业、粮食、供销部门用简易建筑费搞的简易仓棚等,以及单台设备和单项工程在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或建造,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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