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033页(194字)
指出租人在承租人给以一定报酬的条件下,授予承租人在约定期限内占有和使用资产的一种权利。
承租人仅取得资产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如果在租约开始时,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对于企业具有较长时期的经济利益,应将全部支出记入无形资产的“租赁权”帐户,然后在租赁期内逐期摊销;如果租金系每年缴纳一次,可作为“预付费用”(年初交纳)或应付费用(年末交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