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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职能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5:50:1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143页(430字)

指审计客观存在的固有的功能。

是审计本质的属性,审计职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我国社会主义审计的职能可概括为监督、评价、公证、促进四个职能。

(1)监督职能:审计基本职能是监督检查。它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格性、效益性进行检查,监督其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

(2)评价职能:在审计检查监督的基础上,对被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评价,并评定其经济决策、计划和方案是否符合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经济效益高低等。(3)公证职能:通过对被审单位的财务报表或经济活动的事实的审查以说明经济情况及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作出书面证明。

(4)促进职能:根据审计检查中发现的被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促使其改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关于审计职能,学术界有各种主张,如认为审计具有防护、监督、公证、咨询职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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