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安全规则颁布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54页(344字)
美国《2002年农业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规定,本法案生效后30天内,政府应当划拨经费,宣传肉禽及肉禽制品的安全性即肉禽及肉禽制品在经过加工和处理后,病菌会显着减少或被全部消灭。规定以下食品是巴氏消毒食品:经过巴氏消毒的食品;经过加工和处理,危害公众健康的抗性微生物已被合理消灭的食品;一般贮存条件下,至少在货架期内,加工和处理效果保持有效的食品;在通知农业部长关于加工和处理的有效数据120天内未受到不合格通知的食品。健康和人类服务局局长应当建议并颁布最终规则,对规范经过等离子辐射、电子光束、X射线等辐射处理的食品的商标使用行为的现有法规进行修订。在最终规则颁发之前,申请使用的商标将得到迅速评估,并在受理之日起的180天内得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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