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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工资制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6:27:1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298页(431字)

亦称“分解工资制”。

是把工资分解为几个部分,根据不同条件分别确定各个部分的工资数额,最后再合成确定总的工资数额的一种工资制度。这种工资制度,是我国近几年在工资改革中提出的。

对分解方法有不同主张。有的主张把工资分解为四个部分,即:基本工资,保证职工最低生活水平的工资;工龄工资(或叫工龄津贴),根据职工工作年限长短而确定的工资;职务工资(或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根据职工所担任职务、工作责任或劳动技能而确定的工资;奖励工资,根据职工劳动或工作贡献而确定的工资。

也有的主张分为三个部分,即基本工资(既考虑职工生活的基本需要,又考虑职工的劳动技能和工龄长短等因素而确定)、辅助工资(是根据各种工作的不同特点而确定的各种津贴性的工资)、活动工资(即奖励工资)。结构工资制的好处是,可以把决定工资多少的各种因素分别规定条件,予以考核,并在工资中单独体现出来,从而使工资量更准确地反映职工劳动量的大小,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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