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实体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7:17:2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67页(498字)
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从事生产、流通或营业性劳务活动,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自负盈亏,并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单位和经济组织。
经济实体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条例、经有关政府管理部门批准产生的。社会主义经济单位、企业或公司在国家的领导下,应享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的自主权,使该单位有条件独立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更好地完成国家交给企业的任务。
使企业成为经济实体,扩大企业的自主权主要是为了使企业获得内在的经济动力,有利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提高经济效益。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在产、供、销、人、财、物等方面所应具有的自主权者:(1)经营管理的决策权。企业可根据国家需要和市场需求的变化,调整产品方向,开发新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及调整企业组织机构;(2)计划管理自主权。在计划上坚持产、供、销之间的衔接和平衡。
有权按用户和市场需要,制订补充计划,增产适销对路的产品;(3)财务管理的自主权。企业对生产和基建所需资金有权申请贷款。
企业实行利润留成后,有权按规定比例留一部分利润建立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后备基金;(4)物资管理的自主权;(5)劳动管理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