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有关税收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8:45:3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224页(206字)
1988年7月13日国家税务局发,共13条。
《通知》对《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中的有关税收问题予以明确规定,确定了规定中有关用语的含义和范围,以及所得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适用、征收和减征、免征等事项。《通知》规定有关所得税的减征、免征,自1988年度起施行;有关产品税、增值税的减征、免征和退税,除原有规定者外,自1988年5月1日起施行。
上一篇:关于所有小汽车、大轿车均属专项控制商品的通知
下一篇:新编财政大辞典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