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8:48:1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228页(278字)
1988年9月3日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发布,共14条。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归中央财政收入的耕地占用税全部用于建立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办法》规定: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的主要用途是:根据国家农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对我国农用土地资源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建立稳定的具有规模经济效益的商品粮食、棉花、油料、糖料、畜牧及林业生产基地,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办法》还就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开支范围、投放、使用、管理原则和办法、监督检查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