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撤销、合并全民所有制公司中国有资产收缴工作的通知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9:11:1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257页(236字)
1990年4月26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
关于撤销、合并公司中国有资产的情况、评估和划转办法,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都作了明确规定,就撤销、合并公司中国有资产收缴具体办法经财政部同意,作出本通知。主要内容包括:(1)国有资产收缴的范围,即除按规定计价划转给全民所有制单位经营使用者外,都必须按本通知的规定做好收缴工作;(2)国有资产收缴工作的执行;(3)上交财政的资金财务处理;(4)收缴的资金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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