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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政包干上缴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9:16:1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264页(377字)

1958年底和1959年初在农村实行的一种取消税收的财政收入上缴制度。

是农村财贸管理体制“两放、三统、一包”办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两放”,就是下放人员,下放资金,把国家在农村的商业、粮食、财政、银行等财贸机构,全部下放给人民公社领导和经营管理。

所谓“三统”,就是人民公社在政策的执行、计划的制定和流动资金的管理等三个方面,必须服从国家统一规定。

所谓“一包”,就是包财政任务,即把国家在农村的各项税收和下放企业的利润等收入,包括原来人民公社应当上缴的工商税收和农业税;下放到公社的工业、交通、商业、银行的利润以及工商税收和农业税附加等项收入在内,统一加以计算,扣除原来由国家开支的行政费和事业费,由公社按收支差额,包干上缴国家。以后,由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改变,从1959年5月起,各地农村又恢复了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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