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319页(207字)
对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征收的一种税。
1990年由建筑税演变而来。征收该税实行源泉控制的办法,即纳税人申请投资项目时,应按规定备足投资方向调节税税金,并向建设项目所在税务机关办理纳(免)税手续,并由银行、供货部门、海关等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其税率分四档。
对于国家急需发展的项目投资,实行零税率;对于国家限制或禁止发展的项目投资,税率为30%;其他项目的投资,税率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