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财政大辞典

特种借款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0:43:2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387页(364字)

企业为解决经国家批准或经银行审查同意的商品赊销、卖方信贷以及定额资产中的特准物资储备等方面的资金需要,从银行取得的借款。

此项借款的具体条件是:(1)贷款项目为国内市场或出口所急需、经济效益高的产品;(2)贷款项目能够承受高利率负担;(3)企业能够在一、二年内偿还贷款;(4)须取得有足够盈利的经济实体担保。贷款的内容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均不相同。

60年代的特种借款,主要解决企业1961年底以前发生的赊销、预付贷款和未收回的预购定金等悬案所占用资金的需要;70年代的特种借款,主要是解决1978年底以前发生的被抽调、挪用的流动资金没有处理前的资金占用;80年代的特种借款,主要是解决企业经银行审查同意,不属于生产周转范围内的特准储备物资、分期付款、卖方信贷、期票等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上一篇:结算资金 下一篇:新编财政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