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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库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1:35:0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465页(470字)

简称“国库”。

是国家预算资金的出纳保管机构。国家的一切财政收入都纳入金库,一切财政支出都由金库提取。中国国家金库,分中央金库和地方金库。中央金库负责办理中央预算资金的收纳、划分、报解和支拨。它在中央设总库,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设分库,在各地(市)设中心支库,在各县(市)设支库,必要时在县(市)支库以下,企业集中和收入较多的地点设金库经收处。地方金库分为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县(市)金库,负责办理各该级地方预算资金的收纳、划分、报解和支拨。

地方金库的业务由中央金库的分支机构兼办,不另设机构。金库可由国家在财政机关内单独设立,也可由国家银行代理。

我国1950年公布的《中央金库条例》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设中央总金库,各级地方政府设分、支金库;各级金库均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金库收支以人民币为限,如收入中有金银外币等时,须由经收机关向当地人民银行兑换成人民币缴纳。银行体制改革后,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不办理日常结算业务。

因此国库的业务由专业银行代理经办,由人民银行计付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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