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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管理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1:55:2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490页(411字)

国家对金银的经营、保管、进口、出口以及金银市场的管理。

根据国家规定,金银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国务院1983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实施管理。主要内容是: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和农村各单位所持有的金银,以及国营企业、集体单位生产的金银和副产品,应全部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不得自行保存、销售、交换和留用。

出土金银,具有历史文物价值的交文物部门,其余的交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允许个人持有金银,但不准计价流通,私自买卖,出售时必须卖给中国人民银行。

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需用金银可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配售。金银收售价格,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规定。

携带金银进入我国国境,数量不受限制,但是必须向入境地海关申报登记;携带或者复带金银出境,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的申报单登记的数量查验放行,不能提供证明的或者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的,不许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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