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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2:25:0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525页(535字)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办理的贷款。

主要用于解决会员国短期的国际支付困难和稳定汇率。其贷款方式是独特的:会员国要用本国货币向基金组织购进价值相等的另一会员国货币或特别提款权,然后再用购进的货币或特别提款权以弥补其国际收支赤字。

在会员国提用资金后,基金组织所持有的借款国的货币增加,而被提用的货款国的货币或特别提款权便相应减少。当基金组织持有的某一会员国的货币因提用后降低到该会员国的份额之下,基金组织就要向该会员国付给一定的报酬,报酬率按金融市场上的短期利率决定。

当会员国需从基金组织购回它的本国货币时,会员国使用特别提款权还是其他会员国的货币,由基金组织明确规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可分为基本贷款、中期贷款、出口波动补偿贷款、缓冲库存贷款、石支贷款、信托基金贷款、补充贷款等类别。

虽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条件比较苛刻,用途有一定局限,但其贷款供应量较大,利息率比商业贷款甚至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为低,所以,在有条件时,利用这种贷款还是十分有利的。我国自1980年5月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合法席位得到恢复后,从1981年起,曾先后贷款数次,对于解决我国当时国际收支不平衡的困难和应付一些到期急需归还的债务起到了一些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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