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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股份公司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2:34:0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540页(505字)

指创建于1984年,北京市兴办的第一家股份公司——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桥股份公司)。

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所要求的新型商业企业的探索。天桥股份公司现有职工490余人,除天桥商场外,还有前门百货商场和批发营业部两个企业,公司本身科室的设置由总经理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企业的情况和开展工作的需要自行确定。它是采取发行股票的办法吸收和运用社会闲散资金。公司的股票委托北京市工商银行信托部崇文区分部代理发行。

企业使用的原拨流动资金、固定资金全部作为国家投资。天桥股份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所属企业税后留利的管理及使用范围,公司作了明确规定:税后留利缴纳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后建立四项基金。即董事会基金(12%),主要用于业务开发、开办经费、会务费、宣传广告赞助费、股票印刷及付息分红的手续费等项目。职工后备保险金(8%),用于购买国库券和意外情况下保证职工收入。红利基金、企业基金(各占40%),分别用于股金的付息分红和集体福利、职工奖励、增加工资等。该公司所属企业一律实行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负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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