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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2:49:3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557页(275字)

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保险。

凡是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应对受害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由承保责任险的保险人负责赔偿。如汽车肇事、轮船碰撞、建造中建筑物倒塌、产品缺陷、医疗误诊等原因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车主、船东、建筑承包人、产品制造者和医生等责任者,应对受害者所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一经投保有关责任保险后,即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这种保险的主要种类有:(1)公众责任保险;(2)雇主责任保险;(3)产品责任保险;(4)职业责任保险;(5)保障与赔偿保险,又叫保赔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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