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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亩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2:56:5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571页(399字)

(1)计算农业税征收的一种耕地单位。

我国政务院在《关于1952年农业税收工作的指示》中规定:一个标准亩等于常年产量为十市斗谷子(粟)的土地面积,常年产量不足十市斗的,每斗按标准亩一分、每升按标准亩一厘计算,升以下不计。纳税人应负担农业税的标准亩,称为“负担亩”。(2)农机作业工作量的标准计量单位。指选用一定的机具,在一定耕深和土地阻力条件下,翻耕一亩熟地的工作量。

把各项作业量折合为标准亩,主要为了便于统计分析,加强对农机作业机组的管理。折合办法是以各项作业的实际工作量乘以标准亩折合系数。

(3)耕地面积的一种计算单位。旧中国为了统一亩的标准,北洋政府农商部曾规定以一营造亩(614.43平方米)作为标准亩,以后工商部又规定一市亩(666.67平方米)为标准亩。

国民党政府1929年公布《度量衡法》,规定6000平方尺为一标准亩。但均未完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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