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730页(186字)
亦称“土地证”,即土地所有权的凭证。
我国土地改革后,由人民政府颁发的一种土地房产所有证。凡土地改革已经完成的地区,不论对农民所分得的土地和原有的土地,都发给土地房产所有证。签发范围包括城市效区农民原有的土地。
以户为单位签发,该户全体成员姓名开列证上,以示该项土地房产为该户共同所有,并写明土地座落、位置、亩数和房屋间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