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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原则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0:50:4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732页(392字)

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原则是:(1)公有制原则。

我国的土地实行公有制,即为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2)统一管理和规划土地原则。国务院设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依法统一管理全国土地。各地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土地管理机构。(3)节约土地原则。在村镇建房中,要节约用地,凡能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各种建设工程,也要提高土地利用率。在国家经济建设征用土地中,用多少征多少。要采取经济措施,按工地等级、用途、征收不同税率的土地税;对城市用地要收使用费,以便制止乱用滥占耕地现象。

(4)合理补偿原则。征用土地,应由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

它包括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指在被征土地上的房屋、树木等)、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安置补助费、对剩余劳力要给予相应安排,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要逐年给予补偿。土地补偿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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