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761页(230字)
是下级财政当年收入超过上级财政核定的年度收入指标部分,在上下级财政之间按规定比例分享的一种财政体制办法。
是上下级财政之间分配收入的一种形式。超收分成又分为单项收入超收分成、分类超收分成和总额超收分成三种。单项超收分成是按项规定超收分成比例的办法;分类超收分成,通常都是仅规定某一类收入超收可以分成并分类考核,按类分成;总额超收分成,是指对财政收入总量超过核定的指标部分的分成。我国从1951年开始实行超收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