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772页(193字)
税务机关对不按期纳税的纳税人,按应缴税款金额加收的一定比例罚款。
是对纳税人滞纳行为的一种经济制裁措施。纳税人的应纳税款,从规定交纳之日起,即属于国家的财政资金,如果不按期交纳,就是直接占用了国家的财政资金,影响了国家的资金调度,为了严明税收法纪,保证国家收入,应该采取这种措施。
滞纳金自纳税期满的次日起按日计算,加收比例各税种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