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财政大辞典

划分收支,分级管理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1:33:0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792页(622字)

亦称“以支定收,一年一变”。

我国1951-1957年实行的预算管理体制。即将整个国家预算收支在中央和地方各级预算间加以划分,并分别进行管理。1951年3月政务院颁发了《关于1951年度财政收支系统划分的决定》,将国家财政分为中央、大行政区和省(市)三级,专署及县市财政列入省财政,大行政区以下的财政均为地方财政。国家财政收入划分为中央收入、地方收入及中央与地方的比例解留(即按规定比例上解中央或留归地方)收入,使各级财政都有相应的收入来源,以满足本身支出的需要。

国家财政支出,按照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的隶属关系和业务范围,划分为中央财政支出和地方财政支出。这一体制的实行是财政分级管理的开始。1953年,我国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财政状况已根本好转。大行政区由一级政权机构改为中央的派出机构,1954年被撤销。

适应这种情况,国家预算划分为中央、省(市)和县(市)三级预算进行管理,大行政区的支出列为中央预算,专署的支出列入省预算,区、乡(村)镇的支出列入县(市)预算。1954年对预算管理体制作了下列改进:(1)财政支出的划分,依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的隶属关系而分列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2)财政收入的划分,实行分类分成的办法,即将国家的财政收入划分为中央与地方的固定收入、中央与地方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和中央调剂收入三类。与统收统支相比,这一体制的基本特点是划分收支,分级管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