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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2:03:5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845页(510字)

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最初的书面证明。

它也是载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经济责任的确认及编制记帐凭证的依据。原始凭证按其来源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按记录次数分为一次凭证和累计凭证;按用途分为通知凭证、执行凭证和计算凭证以及汇总原始凭证等。外来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从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由本单位经办业务的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原始凭证。

一次凭证是对一项经济业务或若干项同类经济业务,在其发生时填制的原始凭证。累计凭证是在一定时期内、连续记录若干项不断发生的同类经济业务,并把期末累计数作为编制记帐凭证依据的一种原始凭证。通知凭证是要求或指示企业进行某项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执行凭证是证明某项经济业务正在进行或已经完成的原始凭证。计算凭证是对某些已完成的经济业务,需要进一步计算加工而编制的原始凭证。

汇总原始凭证也称原始凭证汇总表,是根据记载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定期加以整理、汇总而编制的原始凭证汇总表。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初始阶段,直接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必须注意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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