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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审计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2:12:5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864页(460字)

“内部审计”的对称。

指由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以外、与被审计单位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所进行的审计。一般说来,由依法设置的专职国家审计机关和依法成立的民间社会性审计组织所进行的审计均属外部审计。在我国,由于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国家审计机关按照有关法规,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与国家财政有关系或者接受国家财政拨款的单位进行的审计,构成我国外部审计的主体。由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事务所等民间审计组织受托进行的审计,也属于外部审计。

还有人认为,由财政、银行、税务、物价和工商行政管理等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在进行专业管理的同时所执行的专业经济监督工作,也属于外部审计。在资本主义国家,由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性质,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公司)所进行的审计(称作“独立外部审计”)在外部审计中占较大比例,是外部审计的主体。

由政府专职审计机关对政府、公营企业所进行的审计,也属于外部审计。有些西方学者认为,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纳税情况的检查,也属于外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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