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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证据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2:23:1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876页(267字)

“外部证据”的对称。

在被审计单位内部形成或由被审计单位编制的,可用作审计证据的各种文件资料。如收料单、领料单、工时卡、出门证、销货发票存根、各种帐册等,都属于内部证据。

由于内部证据系在被审计单位内部形成或编制,容易被篡改、伪造、隐匿,故其证明力一般不如外部证据。因此,对于某些应证事项,如果必须以外部证据证明,则不能由内部证据代替。

例如,购入原材料这笔业务,必须有购债发票,不能仅以验收单代替。另外,对于拟用作内部证据的文件资料,须先查明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手续,否则,不能作为审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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