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898页(238字)
我国国营企业从留用利润中建立的用于开发新产品的一项专用基金。
包括与新产品开发有关的科研试制费、技术转让费、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专用工、夹、卡具购置费、原材料、外购件、半成品和成品的试验费,以及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的购置费等。主要用于改变产品结构,以及进行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研究所需的费用开支。有新产品试制任务的企业,必须建立此项基金,国家下达的重点新产品试制项目,由国家专项拨款作为资金来源。